单位信托基金的获利来源

 

投资基金主要有两种获利,即差价获利和收益分配。依据基金总类不同,会有所差异,投资人可配合自身需要选择。大体可分为利息收入、股利收入与资本利得。

 

A)利息收入(Interest

 

基金一定会保留部份比率的现款,以备投资人卖回基金持有份时付现。这些现款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户头里(当然也是寻求最高利息),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利息的收入。有些基金会进行债券或货币市场投资,亦会有利息收入。

 

 

B)股利收入(Dividend

 

除了债券基金或货币市场基金,大部分的基金都会把资金投资於股市,购买股票。如果有股利分配时,通常基金会有两种做法:(一)将收益领出,在每年特定的时间分派给投资人。(二)将资本利得与股利都滚入本金再投资,其收益成长会反映在净值上,且另一方面也免除基金配息后投资人需报税缴税的困扰。

 

依基金性质、型态的不同,每个基金都会订立自己的配息的时间及次数,或决定是否要配息,所以有些基金一年配息一次,有些基金则都不配息。

 

 

C)资本利得(Capital Gain

 

资本利得为基金最大获利来源,利用「低买高卖」原则,寻求最大差价获利,如 10 元时购买基金,在 20 元时卖出,即可获得10元差价。

 

当基金持有股票、债券或其它有价证券在出售时,若有产生利润,称资本利得;相反若产生损失,称资本损失。

 

 

 

投资基金的获利来源

 

投资基金会有那些收益?投资人投资基金的获利来源有两种:(一)为投资人申购及买回基金的差价;(二)每年分配的收益。

 

A)增值(Appreciation

 

投资基金是以某一数额的资金,按当时每股或每单位的价码(即净资产价值,Net Assets ValueNAV)购买若干数量的股份或单位。投资后,基金的 NAV 会随基金经理投资的结果而有所变动;若 NAV 节节上升,不断增值,在增值到某种程度时把持有份卖掉,就可获得增值的利润。

 

至于 NAV 为什么会增值,那是因为基金所投资的证券增值,或有了其他收入。

 

 

B)收益分配(Dividend

 

 

一般来讲,基金有了收益,会视情况分配给投资人。收益的分配,国内外有差别。

 

我国的基金,每年分配一次利息、股利,资本利得有的是部分发放,有的则全数滚入基金,不另发放。分配的内容及标准每个基金略有不同、分配的方式及时间则大同小异,详细规定须参考各基金公开说明书之记载。

 

 

投资基金获利与所选择的基金类型有些关连,所选择基金的类型越偏积极成长型,风险越高,报酬率可能比较高,其获利来源则以资本利得为主;相对的,若所选择的基金类型着重固定收益,获利来源则以利息所得为主,风险略低。

 

总的来说,投资基金,会有利息、股利、资本利得及资金增值等收入;前三种是由基金按期分发,最后一种得卖掉手中持有份才能获得。因此,在做出投资基金前,投资人应向基金公司索取并详阅该基金公开说明书以明了自己的权益。

 

 

 

假设睿智想要投资 RM1,000 於一个信托基金,投资期限为一年(短期投资)。

 

项目

费用

投资额

 

第一项:

购入单位

 

5 % 销售费

 

投资现金:RM1,000

减去销售费:RM1,000 x 5 % = RM50.00

可投资的现金:RM1,000 – RM50.00

= RM950.00

 

第二项:

成为单位持有者

 

1.5 % 管理费

0.07 % 信托费

0.07 % 其它费用

 

减去年度收费:

管理费:RM1,000 x 1.5 % = RM15.00

信托费:RM1,000 x 0.07 % = RM0.70

其它费用:RM1,000 x 0.07 % = RM0.70

总费用:RM15.00 + RM0.70 + RM0.70 = RM16.40

实际可投资的现金:RM950.00 – RM16.40 = RM933.60

 

第三项:

投资一年后

 

没有退出费

Exit Fee

 

年度总费用为RM66.40。实际投资金额为RM933.60

  

睿智的初期投资额为 RM1,000,但是实际上只有 RM933.60 被投资,其余的RM66.40 为支付投资费用。换句话说,收费约占整体投资额的 6.64 %。理论上,睿智必须至少投资于能获得超过 6.64 % 回酬率的单位信托基金,才能达致收支平衡。

 

睿智的财富减少

RM66.406.64 %

占减少比率最大的

销售费:RM505 %

为了达到同一年的收支平衡,该单位基金必须获得至少6.64 % 的回酬率。

  

在投资前,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招股书(Prospectus),详细阅读相关内容和一切有关单位基金的收费。通常,有两种费用被视为重要的,即销售费和管理费。其收费越低越好。在购买单位之前,投资人应做比较。俗语说“货比三家不吃亏”。不过,记住必须与相同类型的单位基金作比较,比如债券基金和其它债券基金做比较。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人不应以收费来做主要的投资决定。高收费不一定会影响投资人的投资计划,不过投资人应确保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与其征收的费用是相等的。除此以外,投资单位信托基金应该是长期的投资,不适宜把它作为短期的投资。如上述的例子,投资人将无法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因为其收费,尤其是销售费将“吃掉”投资回报。而长期投资有可能使投资获得合理的回报,甚至可抵消所有的收费。

                                                                              

 

不管怎样,投资人应以单位基金的表现来衡量其选择。

 

 

 

 

 

  

每种单位信托基金都涉及特定的费用和开支。不过,我国的管理公司通常征收以下费用:

1. Initial Service Charge (“up-front” charge / front-end load charge) 服务费/销售费

这是一次性收费。此费用一般是用来支付顾问、经纪人或代理人的佣金。

2. Repurchase Fee (back-end load charge) 赎回费/买回费

有些基金规定,单位持有人不管任何时候要求买回基金单位,都得扣除赎回费;有的则有期间的限制,如投资未满一年要求买回,须被扣除手续费。比较合理的情形是,在购买基金单位三十天或六十天内要求买回,收取手续费,若超过三十天或六十天,则不收这项费用。不过,我国很少征收此费用。

3. Management Fee 管理费

我国的基金均须付管理费(经理费)给管理公司,作为投资、营运和管理之用。管理费的多少是依据基金管理的方式,比如活跃性或被动性。在美国,一般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 %。而在我国,一般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此费用是年度收费。

4. Trustees’ Fee 信托费

这是年度收费。此费用是用来支付于基金信托人或保管机构。信托费是每日计算及累积,及每个月支付给信托人。此费用通常不会超过 0.1 %

5. Switching Fee 转换费

大多数管理公司管理超过一个单位信托基金,因此单位持有人允许作出基金之间的转换。转换可以让单位持有人根据个人财务目标的改变以及市场趋势,从另一个基金转到另一个基金。不过,单位持有人将被征收转换费。

6. Transfer Fee 转移费

大多数管理公司允许单位持有人将他的一项或更多基金所持有的单位全部或局部转移给另一个单位持有人。每一项转移将征收行政手续费。

7. Administrative Fee 行政费

直接费用,比如稽核师的费用、税收等。  
 
 
 

 

 

 

 

第三阶段:学龄初期:主动对内疚的冲突(Initiative vs Guilt ——  3 岁至 5

 

社会心理危机: 主动对内疚

中心任务: 认同

正面后果: 能发起活动并喜爱学习

自我品质: 目的

重要关系: 家庭

 

这一阶段基本上是第二阶段的延伸,略微不同的是孩子在这一阶段表现出很强的主动性,同样过多的责备和惩罚,可能让孩子产生内疚感。

 

在这个时期,孩子兴趣泛化,探索积极,好奇心使其提问多、活动多、探索多。若这些言行得到积极反应和鼓励,孩子就会发展起主动感;若经常遭到禁止、指责甚至嘲笑,孩子就会认为自己做错了事,产生内疚感。换句话说,如果孩子表现出的主动探究行为受到鼓励,孩子就会形成主动性,这为他将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创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础。如果成人讥笑孩子的独创行为和想象力,那么孩子就会逐渐失去自信心,这使他们更倾向于生活在别人为他们安排好的狭窄圈子里,缺乏自己开创幸福生活的主动性。

 

当孩子的主动感超过内疚感时,他们就有了“目的”的品质。埃里克森把目的定义为:“一种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目标的勇气,这种勇气不为孩子想象的失利、罪疚感和惩罚的恐惧所限制”。

 

埃里克森建议,应当充分发展孩子的主动感,耐心回答孩子的提问,鼓励孩子的探索行为。

 

 

 

第四阶段:学龄期:勤学对自卑/不如人的冲突(Industry vs Inferiority —— 6 岁至 12

 

社会心理危机:勤奋对自卑

中心任务: 教育

正面成果: 获得学习能力,成就感

自我品质: 能力

重要关系: 学校

 

到学龄期,儿童将面临勤奋感对自卑感的危机。这时的儿童关心物品构造、用途与性质,对工具技术感兴趣。如果得到成人的支持、帮助与赞扬,就能加强他们的勤奋感,使他们进一步对这些方面发生兴趣。埃里克森劝告做父母的人,防止将孩子的勤奋当作捣乱,否则会使孩子认为不如别人,形成自卑感。

 

在这个阶段,孩子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如果引导得法,鼓励有方,孩子有可能成为某一个方面的小专家。他们会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并花很多的时间去培养和满足自己它。他们会对吉尼斯大全之类的书着迷,因为他们渴望知道人类的极限,并且幻想有朝一日自己去挑战这些极限。相反,如果家长和孩子引导不得法,多责备和惩罚,或者孩子自己过分把自己同他人作比较,有可能产生不如人的想法,从而影响孩子人格和情商的发展。所以,这个阶段也很重要。

 

贯穿在 Erikson 的理论始终的是,孩子一方面对他人,尤其是对看护者的一种依赖(Connectedness),当然这种依赖的基础是对他们的信任感;同时作为个体,他们又追求独立。这种依赖和独立, 相辅相存。

 

因此,在这个阶段,孩子都应在学校接受教育。学校是训练儿童适应社会、掌握今后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地方。如果他们能顺利地完成学习课程,他们就会获得勤奋感,这使他们在今后的独立生活和承担工作任务中充满信心。反之,就会产生自卑。另外,如果孩子养成了过分看重自己的工作的态度,而对其他方面木然处之,这种人的生活是可悲的。埃里克森说:“如果他把工作当成他惟一的任务,把做什么工作看成是惟一的价值标准,那他就可能成为自己工作技能和老板们最驯服和最无思想的奴隶”。

 

当孩子的勤奋感大于自卑感时,他们就会获得有“能力”的品质。埃里克森说:“能力是不受孩子自卑感削弱的,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是自由操作的熟练技能和智慧”。

 

埃里克森建议,应该鼓励孩子努力取得成功,努力完成任务,激发他们的勤奋感与竞争心,增强获得好成绩的信心。要鼓励孩子尽最大努力与周围人联系,进行社会交往,相信自己有能力和聪明,任何事都能做好。按照埃里克森的理论,成功经验可以增强儿童的勤奋感,使他们更加勤奋;失败会导致他们产生压抑感和自卑。所以学校的任务是用成功经验塑造成功的孩子,而不是相反。

 

参考资料:

1. 金。(2005)。社会心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埃里克森(E. H. Erikson, 1902)是美国著名精神病医师,新精神分析派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的自我意识发展持续一生,他把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八个阶段,这八个阶段的顺序是由遗传决定的,但是每一阶段能否顺利度过却是由环境决定的,所以这个理论可称为“心理社会”阶段理论。在每个阶段,个人都面临、并克服新的挑战。每个阶段都建筑在成功完成较早的阶段任务的基础之上。如果未能成功完成本阶段的挑战,则会在将来再次造成问题。埃里克森提出,通过适当的方式渡过危机,会促进自我成熟,建立稳定的自我同一性。

 

埃里克森的“心理社会”阶段理论,为不同年龄段的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教育内容,任何年龄阶段的教育失误,都会给一个人的终生发展造成障碍。它也告诉每个人你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你的心理品质哪些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多在哪个年龄段形成的,给你以反思的依据。

 

第一阶段:婴儿期: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冲突(Trust vs Mistrust —— 0 岁至 18 个月

 

社会心理危机:信任对不信任

主要问题: 我的环境可信吗?

中心任务: 接受照料

正面结果: 信任人与环境

自我品质: 希望

重要关系: 父母

 

在这个阶段,不要认为婴儿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动物,只要吃饱不哭就行,这就大错特错了。此时是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冲突期,因为这期间孩子开始认识人了,当孩子哭或饿时,父母是否出现则是建立信任感的重要问题。

 

婴儿虽然没有自我意识,但他从一出生就开始操控他的看护者(这里指所有带养他的人,包括父母、保姆等)。这种操控的前提是,他可以凭本能预知看护者对他的哭声的反应。比如,他饿了,一哭就有人拿东西过来喂他;尿布湿了不舒服,一哭就有人来换等等。尽管不一定每次都是马上有人过来,但通过这种可以预知的重复,婴儿和他的看护者就会建立一种“信任感”。

 

信任在人格中形成了“希望”这一品质,它起着增强自我的力量。具有信任感的儿童敢于希望,富于理想,具有强烈的未来定向。反之则不敢希望,时时担忧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埃里克森把希望定义为:“对自己愿望的可实现性的持久信念,反抗黑暗势力、标志生命诞生的怒吼。”

 

Erikson 认为,这个阶段对儿童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看护者没有尽到责任,甚至婴儿受到看护者的虐待(例如坏保姆),儿童就会对他人和对世界产生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会直接对大脑造成器质性的损害,使他们成年以后对别人缺乏基本的感知。有人对美国的少年杀手做过调查,发现其中很多在婴儿时期就因为父母吸毒等情况而受到虐待,从而造成他们对外部世界的冷漠和不信任。

 

美国布南迪斯大学的儿童心理学家 Malcolm Watson 曾经在越南和德国的孤儿院考察,发现里面的儿童基本分为两类,要么对生人表现出完全的冷漠,根本不看生人的眼睛,好像患了忧郁症;要么表现出过分的依恋和热情,根本不让生人离开孤儿院。前者已经对外界失去了信心和兴趣,开始自我封闭。后者因为对关爱的饥饿,也许还在做最后的努力。

 

所以,Watson  教授,还有许多其他专家都告诫,孩子最好由父母亲自抚养,实在没有办法, 也应该由其他亲人如祖父母或叔叔阿姨代替。即使不得不请保姆,对保姆的选择至关重要,保姆最好不要经常换来换去,这样不利于婴儿建立他和看护者之间的“信任感”,Erikson 认为,这一个阶段对儿童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埃里克森建议,这个时期应当以培养婴儿的信任感为主,但是要防止婴儿形成对一切人的信任,就要适当考虑不必对婴儿照顾得过于周全,以免其以后因相信所有人导致上当受骗。

 

 

第二阶段:儿童期:自主与害羞和怀疑的冲突(Autonomy vs Shame & Doubt)阶段 —— 18 个月至 3

 

社会心理危机:自主对羞怯、怀疑

主要问题: 我是否需要得到其它人的帮助?

中心任务:模仿

正面后果:自豪

自我品质: 意志

重要关系:父母

 

正如这个阶段的孩子喜欢学步一样,他们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一种“自主”性,比如要自己用刀叉等等。这一个阶段如果看护者给与过多的责备和惩罚,孩子就会感到羞耻,并对自身产生怀疑。

 

在这个时期,孩子掌握了大量的技能,如,爬、走、说话等。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怎样坚持或放弃,也就是说孩子开始“有意志”地决定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这时候父母与子女的冲突很激烈,也就是第一个反抗期的出现,一方面父母必须承担起控制孩子行为使之符合社会规范的任务,即养成良好的习惯,如训练孩子大小便,使他们对肮脏的随地大小便感到羞耻,训练他们按时吃饭,节约粮食等;另一方面孩子开始了自主感,他们坚持自己的进食、排泄方式,所以训练良好的习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时孩子会反复应用“我”、“我们”、“不”来反抗外界控制,而父母决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这将不利于儿童的社会化。反之,若过分严厉,又会伤害孩子自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

 

如果父母对孩子的保护或惩罚不当,孩子就会产生怀疑,并感到害羞。因此,把握住“度”的问题,才有利于在孩子人格内部形成意志品质。埃里克森把意志定义为:“不顾不可避免的害羞和怀疑心理而坚定地自由选择或自我抑制的决心。”

 

这个时期的孩子,已经能够独立做一些事情。家长等人允许并鼓励孩子独立做事,就会发展起孩子的自主感,使孩子能控制自己;反之,若对孩子得事情过分包办代替,限制过多,斥责并惩罚,就会使孩子产生失败体验,自我怀疑并感到羞耻。

 

埃里克森建议,在培养孩子自主感的时候,也要适当对孩子加以限制,以避免到青年阶段在争取自主时出现失控的危险。

 

参考资料:

1. 金。(2005)。社会心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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